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4号公告《关于发布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》(http://www.cnca.gov.cn/cnca/zwxx/ggxx/94852.shtml),《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入侵探测器》(CNCA-10C-047:2004)等规则已进行了修订,并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实施规则《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入侵探测器》(CNCA-10C-047:2009)。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产品,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证书转换工作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本机构将予以暂停;截至2010年4月1日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本机构将撤销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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